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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15
                 
               景德镇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公告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基本情况调查的紧急通知》(赣发改能源[2016]139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分解目标及时间进度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6年全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总任务为关闭退出煤矿5处,退出产能28万吨。

  二、2016年全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分解目标为:

  8月,关闭乐平宝山煤矿和浮梁县东安煤矿,退出产能12万吨;

  9月,关闭乐平科山煤矿和西沙煤矿,退出产能10万吨;

  10月,关闭浮梁县窑坞煤矿,退出产能,6万吨。

  三、以上分解目标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在201611月底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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