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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发布时间:2015-05-08
  

                                                                 公      示

 

    我委于423日收悉乐平市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报来的《关于申报乐平市涌山镇下涌山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的报告》和《关于申报乐平市涌山镇同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的报告》,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31)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赣煤行管发〔20137)文件精神,我委于430日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及专家对乐平市涌山镇下涌山煤矿和同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进行了考核和审定,最终评分下涌山煤矿得分73.19、同春煤矿73.83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70分及以上,且百万吨死亡率低于我省上年度平均水平。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60分。审定结果为三级。

  附件1:乐平市涌山镇下涌山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附件2:乐平市涌山镇同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公示时间:201558日至518日止,如有异议,请与景德镇市能源局联系;联系人:王超 电话:0798-8585308

  传真:0798-8585368,邮箱:jdzsny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