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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
发布时间:2016-03-18

前言

 

加快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的重大战略决策。习近平同志在论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内容是强调:“持续进行的新型城镇化,将为数以亿计的中国人从农村走向城市、走向更高水平的生活创造新空间”。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这一要求的实质,是保证城镇化正确方向的思想前提和理论基础,也是最终实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的正确路径。

《景德镇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及江西省委十届七次全会以来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江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景德镇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景德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编制。本规划按照“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更要扎实,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措施要实”的要求,突出“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城镇化需要产业支撑”等关键性问题,正确把握政府与市场、传承与创新、宜居与宜业的关系,为走出一条有深厚内涵、有景德镇特色、有现代品位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提供行动纲领。本规划是指导景德镇市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规划。规划期为20152020年。


第一章 发展现状与态势

当前景德镇市城镇化进入发展的“关键时期”,准确研判其城镇化发展的新特点、新机遇、新趋势,积极应对城镇化面临的风险挑战,有利于明确未来景德镇市城镇化的发展方向、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

第一节 发展现状

“十一五”以来,景德镇市大力实施城镇化发展战略,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坚持走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新路,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变化。

——城镇化率逐年提高。201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61.94万人,比2010年末的158.75万人增加3.19万人;市域城镇化率为61.05%,比2010年的56.31%提高了4.66百分点,比江西省平均水平48.9%高出12.15百分点。

——中心城区建成区不断扩大。景德镇城市框架拉大,建成区面积由2000年的35.5平方公里扩展至82.5平方公里,已进入城镇化发展的中级阶段。

——城镇综合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镇水、电、气、路、通信等基础设施水平显著改善;人均居住、公园绿地面积大幅增加,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示范镇及特色乡镇建设成效显著。近年来,景德镇市按照“世界瓷都、艺术之城、千年名镇、生态家园”宜居城市综合体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农业农村转型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若干意见》,按照“市级指导、县级统筹、乡镇主导、农民主体、土地运作”推进模式,以集镇整治建设为点,以干道沿线改造为线,以村庄建设提升为面,主抓集镇重点工程,凸显镇村发展特色,全面启动并推进镇村联动,全市镇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镇村经济发展后劲显著增强,浮梁县蛟潭镇、浮梁县鹅湖镇、乐平市涌山镇、乐平市洪岩镇、昌江区鲇鱼山镇被列为全省首批百强中心镇。

1:城市(县城)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变化情况表

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

2010

2013

  人均道路面积(㎡) 

16.06

16.59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

31

  污水处理率(% 

60.33

71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0

85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接收随迁子女比率(% 

32.79

35

  病床数(张) 

3292

4968

第二节 主要问题

当前,景德镇市已步入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关键时期,伴随着发展步伐的加快,景德镇市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城镇化整体水平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和工业化具有一定的对应关系。按照钱纳里的世界发展模型,一国的工业化率达到30%时,城镇化率可以达到60%;工业化率达到40%时,城镇化率一般在75%以上。至2013年,景德镇市工业化率为58.3%,城镇化水平仅达到61.05%,这种城镇化与工业化水平的背离,表明与景德镇市城镇化整体水平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

——城镇化发展动力仍显不足,中心城区和小城镇的集聚辐射能力相对偏弱。以中小民营企业为主的经济结构和现代加工制造业的不足,使得产业体系建设和城镇发展缺乏必要的驱动力。城镇特别是中心城区规模偏小,制约城镇专业化和综合化的发展。2013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51.2万人(以市辖区珠山区、昌江区和浮梁县城非农业人口数计),仅比超过能够维持城市零成本运转并能衍生新的产业最小规模人口40万的标准多10余万人;乐平市非农业人口数19.9万,与形成专业化分工的优势最小人口规模25万尚有一定距离。同时,虽然中心城区及小城镇处于快速规模扩张阶段,但城镇教育资源容量不足,对本地农村人口进城的吸引有限。

——城镇建设资金短缺,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相对滞后。“十二五”以来,景德镇市城镇建设力度虽不断加强,但城镇建设的市场化步伐进展缓慢,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尚未完善,城镇建设资金来源渠道不畅,目前还未形成以“政府引导、社会力量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各中心镇经济基础薄弱,基本属于“吃饭财政”,市政建设专项资金基本无力筹措。在现行城乡管理与财政体制下,中小城镇与村庄地区的建设资金投入短缺,规划建设专项经费不足,城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发展滞后。

——城市管理不到位,城乡面貌与人居环境品质不高。大量城镇私建宅的存在,导致建筑密度高、缺乏开敞空间、公共服务配套滞后,违章建筑、无序建设与“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城乡人居环境不佳,除市区之外的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明显不足。

——城镇化政策保障尚不够完善,现有政策难以有效落实。“十二五”以来,景德镇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全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若干意见》等有关城镇化的政策文件,有力地推动了城镇化发展进程。但与此同时,由于诸多原因,保障城镇化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实不到位,未能形成全社会支持城镇化发展的“合力”。在地方财政保障、城乡土地管理、城镇管理体制、劳动力转移与社会保障、失地农民安置等领域,存在明显的政策缺失或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省级中心镇的税收返还政策得不到保障,“十二五”期间提出支持中心镇发展的政策,如中心镇管理体制改革也由于诸多原因没有得到有效实施,影响和制约了中心镇的快速成长。

第三节 发展态势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正处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也处于城镇化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推进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会议认为,城镇化目标正确、方向对头,走出一条新路,将有利于释放内需巨大潜力,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而且世界经济和生态环境也将从中受益。

面对机遇和挑战,景德镇市应从全局视野、战略高度做好统筹部署,突出新型城镇化重点,把握新型城镇化节点,用好新型城镇化平台,努力走出一条有深厚内涵、有世界瓷都特色、有现代品位的城镇化发展道路。

——城镇化发展空间仍然较大。尽管景德镇市城镇化率在江西省居于前列,但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人口城镇化不彻底、土地城镇化高于人口城镇化、发展方式粗放、区域发展不协调等一系列问题,景德镇的城镇化发展无论在“量”上还是在“质”上都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城镇化引擎作用日益突出。推进城镇化将带动景德镇市房地产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工程建设,直接扩大对第二产业中的建材、建筑、装备制造等行业的需求,并加速提升对房地产、现代物流、设计规划、咨询服务、金融保险等第三产业的需求,同时为养老产业、健康产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从而有利于景德镇市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城镇化转型发展渴求更加紧迫。传统的城镇化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高消耗、高污染,模式粗放,客观上不具有可持续性,必须创新发展模式。景德镇市未来的城镇化发展,应从“人的需要”出发,走城镇化引领、工业化主导、农业现代化筑基、信息化深度渗透的“产城融合”之路,走中心城区、县级城市、小城镇和乡村的协调发展之路,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道路。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的战略部署,从景德镇具体市情出发,遵循规律,因势利导,科学有序、积极稳妥地推动景德镇市城镇化健康发展。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为指南,按照省委“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方针,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城市建设为主体形态,推动中心城市、县域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通过改革释放城镇化发展潜力,走具有鲜明瓷都特色、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城镇产业优化、人居环境适宜、经济社会和谐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实现“复兴千年古镇、重塑世界瓷都、保护生态家园、建设旅游名城,打造一座与世界对话的城市”的“瓷都梦”。

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公平共享。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不断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居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四化同步,统筹城乡。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城镇发展与产业支撑、就业转移和人口集聚相统一,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优化布局,集约高效。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以综合交通网络和信息网络为依托,科学规划建设城镇,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合理控制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城市内部空间结构,促进城市紧凑发展,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

——生态文明,绿色低碳。精心呵护景德镇青山点缀、绿水绕城的城市特色,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

——文化传承,彰显特色。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历史文化禀赋,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样性,防止千城一面,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履行政府制定规划政策、提供公共服务和营造制度环境的重要职责,使城镇化成为市场主导、自然发展的过程,成为政府引导、科学发展的过程。

——多轨合并,服从总规。以全面服从《景德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的统一指导下,将影响城镇()域范围村镇布局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各部门的专项规划等多规合并,使多个规划整合互通,充分发挥系统性的作用。使城镇文化、经济、建筑、景观特色得以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城镇在各系统、各层面、各类型之间的关系,全面推动城镇发展一体化。

第二节 发展目标 

——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有序推动农村人口向中心城区、县城等城镇转移。到2020年,力争景德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9%,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

——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更加优化。做大做强景德镇中心城区、乐平城区及其郊区外围镇,提升核心竞争力。依托信息网络及以高速公路、皖赣铁路、九景衢铁路为骨架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充分支撑城镇化健康发展,促进城镇产业和人口集聚度逐年提高,形成“双心三轴二廊三区”城市空间结构。

——城镇人居环境显著改善。2020年,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消费环境更加便利,生态环境持续保持优良,饮用水安全更加保障,城镇综合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其中,景德镇市(含乐平市)市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51平方米,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6%、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9%、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超过8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

——产城融合日臻紧密。产业支撑城镇发展能力增强,城镇承载产业空间持续优化,按照以工业园区为载体、以工业化推动城镇化、以城镇化促进产业集聚的思路,实现高新技术开发区、陶瓷工业园区、直升机产业基地、北汽昌河汽车新基地和陶瓷文化创意新区,乐平精细化工产业园与乐平新城区融合发展。城镇化率和工业化率的比值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45%。城镇发展和产业集聚、就业转移、人口集聚更加协调统一。

——城镇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户籍管理、住房保障、教育、医疗、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取得突破,行政管理体制、财税体制、城镇建设融资机制更加完善,逐步形成城乡居民有序流动、安居乐业的制度环境。

专栏1  新型城镇化主要指标

指标

2012

2020

城镇化水平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59.85

69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38.96

45

基本

公共服务

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99

≥99

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接受基本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

--

≥95

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

--

≥90

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

≥98

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

10.1

≥23

基础设施

中心城区公交出行率(%

12.5

20

城镇公共供水普及率(%

98.3

99

城市污水处理率(%

75

>88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5

92

城市宽带接入能力(Mbps

20

≥65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100

100

资源环境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平方米)

73.07

≤110

城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

--

13

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

--

50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46

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的比例(%

100

100

注:①根据《景德镇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中心城区范围北以杨家村、双蓬村、三龙村、查大村、陈家坂村等行政区划为界,南至荷塘乡、竟成镇以及寿安镇的月山村行政界线,东起月山村、兰田村、双凤村、进坑村、湘湖村行政界线, 西临丽阳镇、鲇鱼山镇、洪源镇的行政界线。总面积为718.93 平方公里。

②“-”为暂无统计数据。 

③城镇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 

④人均城市建设用地: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定,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标准为65.0115.0平方米,新建城市为85.1105.0平方米。 

⑤城市空气质量国家标准:在2000年标准基础上,增设了PM2.5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调整了PM10、二氧化氮、铅等浓度限值。

 


第三章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第一节 推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业转移人口真正能在城镇安居乐业。

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及时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问题。完善全市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实行以居民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依据的户口迁移政策,满足农业转移人口特别是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的预期和选择。建立乡镇(街道)公共地址登记户口服务,方便广大群众的实际需求。

第二节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按照保障基本、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向本地户籍人口提供转变为向常住人口提供,逐步解决在城镇就业居住但尚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问题。

——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建立覆盖城乡的就业促进体系,完善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将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公共就业服务。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由财政支持,依托江西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景德镇第一中专、景德镇机电中专、各县(市、区)职教中心等中高等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建设一批农民工实训基地,开展政府补贴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规划期内每个农民工至少得到一次免费的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强化企业开展农业转移人口岗位技能培训责任,鼓励企业主动与高、中等职业院校合作,大力开展农业转移人口岗位技能培训和在岗工人的技能、学历提高培训,足额提取并合理分配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落实职业培训资金直补企业政策。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并按规定给予职业技术鉴定补贴。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法律援助,发挥各级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作用,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

专栏2  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1.         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农村初、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组织其参加612个月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对有培训意愿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也纳入技能储备培训范围。

2.         就业技能培训:对转移到非农产业务工经商的农村劳动者开展专项技能或初级技能培训,加大财政投入,依托技工院校、中高等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等培训机构,免费开展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1万人次。

3.         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结合行业特点和岗位技能需求,开展农民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通过发放培训补贴的形式,调动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每年培训农民工1万人次。

4.         高技能人才培训:对具备初、中级技能的农民工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完善培训补贴政策,每年培养0.3万人次。

5.         社区公益性培训:组织中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校、技工院校开展面向农民工的公益性教育培训,与街道、社区合作,举办灵活多样的社区培训,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6.         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建设:依托现有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设施,提升改造一批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鼓励各类企业联合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建设一批农民工实训基地。支持江西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景德镇陶瓷职业技术学院、景德镇第一职业中学、景德镇机电工程学校、景德镇技工学校、浮梁县高级职业中学、乐平市职业中专、昌江区职教中心的发展。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鼓励农业转移人口积极参保、连续参保。依法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强化企业缴费责任,扩大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比例。健全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合作机制,开办各类补充性养老、医疗、健康保险。

——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条件。根据常住人口配置城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纳入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加强疾病监测、疫情处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按照与户籍人口同等待遇原则,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纳入城镇医疗救助范围。

——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受教育权利。依据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学生学籍转接提供便捷服务。坚持以流入地政府负责为主、以城镇公办中小学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县(市、区)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足额拨付教育经费。县(市、区)政府要做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和配套幼儿园建设,增加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容量。义务教育阶段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通过对口直升、电脑派位等多种入学方式全部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对要求到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随迁子女在普惠性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面向随迁子女招生的民办学校,依法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优惠政策。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办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将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纳入当地普惠性学前教育,纳入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范围。所有高中应逐步面向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开放招生,农业转移人口集中且高中资源较为紧缺的县(市、区)应积极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实现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享有参加中考、高考的权利。

——拓宽住房保障渠道。采取分类保障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通过廉租房、公租房、租赁补贴等多种形式改善农业转移人口居住条件。完善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政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应当按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的相应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综合运用投资补助、财政贴息、税费优惠等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按规定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大中型企业单位可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各类企事业单位可将闲置住宅房屋和腾出的非住宅房屋按规定改造为符合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陶瓷工业园、高新技术开发区、陶瓷工业园和乐平精细化工产业园可以建设住宅类或宿舍类公共租赁住房,鼓励探索园区内企业出资、园区管理机构组织代建,按企业投资比例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投资模式。

 

 

第三节 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

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合理分担成本,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成本共担、协同推进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建立政府、企业、个人成本分担机制。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类,明确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市县政府要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公共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等方面的公共成本。努力推动企业落实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依法为农业转移就业人口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等,并按照规定承担相关费用,提升融入城市社会的能力。

——合理确定各级政府职责。市县两级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出台落户标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承担相应财政责任,增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参与机制。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建设包容性城市。提高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农业转移人口代表和委员的比例,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党组织、工会和社团组织,有序参政议政和参加社会管理。加强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科学文化素质。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参与社区公共活动、建设和管理,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的人文关怀,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增强责任感、认同感和归属感。


第四章 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

围绕打造赣皖浙边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对接长三角的桥头堡,依托环鄱阳湖城市圈,实现统一协调、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扩大与安徽黄山、池州、浙江衢州等合作,增强辐射带动和综合服务能力。

第一节 优化城镇化布局

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工协作、以大带小的要求,以景德镇市和乐平市主城区为核心、以城镇为节点、以区域交通干道为轴线,加快形成分工明确、布局合理、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双心、三轴、二廊、三区”的城市空间发展格局。

——双心:以景德镇市中心城区为主中心,以乐平中心城区副中心。

——三轴:一条以206国道和济广高速为依托的南北向产业功能轴和两条依托杭瑞高速、九景衢铁路和S307、德昌高速的东西向外联功能轴。

——二廊:包括市域东北部依托S205形成的景德镇——鹅湖——瑶里——婺源旅游发展走廊和市域东南部依托景德高速形成的景德镇——涌山——洪岩——德兴城乡发展走廊。

——三区:中部城镇密集区、南部城镇经济发展区以及北部城镇经济发展区。

 

 

专栏3 “双心、三轴、二廊、三区”城市空间

1.        双心:

主中心:以景德镇市区为核,包括浮梁县城、洪源镇、湘湖镇、鲇鱼山镇等,将以宜居山水城、航空产业、陶瓷产业、商贸物流为主导发展方向。

副中心:指市域南部的乐平城区及其郊区外围城镇。重点发展食品加工、医药化工、建筑建材、服装家具等工业和商贸服务业;其郊区外围城镇主导发展航空物流、无公害蔬菜、优质粮食、棉花、蚕桑、油料、猪、家禽、水产等农业和乡镇旅游业。

2.        三轴:

南北向产业功能轴:以206国道和济广高速为依托,将市域主要的产业片区和城镇功能组团链接在一起,是景德镇工业经济的核心功能载体。

东向外联功能轴:依托杭瑞高速和九景衢铁路,向东联系长三角,主动承担沿海城市的经济腹地职能,接受沿海经济辐射,承接其产业、技术、资金、资源等生产要素的梯度转移。

西向外联功能轴:依托S307、德昌高速,向西对接南昌和九江,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参与省内经济分工,增强本地经济的发展动力。

3.        二廊:

市域东北部依托S205形成的景德镇——鹅湖——瑶里——婺源旅游发展走廊。

市域东南部依托景德高速形成的景德镇——涌山——洪岩——德兴城乡发展走廊。

4.        三区:

中部城镇密集区:包括景德镇中心城区、浮梁县城以及王港乡、三龙镇、洪源镇、湘湖镇、丽阳镇、鲇鱼山镇和寿安镇。

南部城镇经济发展区:包括乐平城区(市域次中心)、涌山镇(国家重点镇)、众埠镇(省级重点镇)、塔前镇和洪岩、礼林、临港、镇桥、高家、浯口、名口、双田、十里岗等乡镇。

北部城镇经济发展区:包括经公桥镇、鹅湖镇(省级重点镇)、瑶里镇(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和蛟潭、瑶里、西湖、兴田、峙滩、黄坛、臧湾等乡镇。

 

第二节 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

——加强老城区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完善老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和环境承载力疏散老城区人口。保护好老城区以及历史街区的风貌,重点做好老街区、老厂区、老窑址的保护和利用工作。保护好北起观音阁,南至小港嘴,东至马鞍山,西临昌江的老街区建筑风貌,民风民俗和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保护历史脉络,以“一轴四片六厂”现代工业遗存保护为核心,打造集现代服务业和陶瓷文化创意产业于一体的陶溪川国际陶瓷文化产业园;推进御窑厂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和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

——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布局。加快推进新区建设,增强城市的承载能力。按照现代化新城区的标准,完成15平方公里中心城昌南拓展区建设,形成城市设施完善、功能齐备、环境优美、人口和产业逐渐集聚的城市新区格局。加快城市四大重点板块发展。在韭菜园板块建设昌江区域中心,带动该区域的整体开发和城市公共服务职能提升;在西瓜洲板块实施棚户区改造,建设城市滨江景观带;在景东板块建设景东行政服务、商贸、物流、教育发展中心,以及铁路动车车站,拉动城东城市发展;罗家板块以罗家机场搬迁为契机,建设外贸交易中心。按照现代物流业发展要求,将赣东北综合物流园建成辐射周边1小时经济圈内1000万人口的区域性综合物流枢纽和多功能大型物流中心,增强中心城区周边地区的辐射能力。

——优化提升主城区。实施“优二进三”、“退城进郊”等工程,着力推动制造业向工业园区转移,为主城区发展腾出空间。大力培育商业中心区、专业特色商业街,积极创建中心城市电子商务园区;继续推进“引银入景”工程,大力引进金融机构、证券机构、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投资银行等专业性金融服务机构,加快建设赣皖浙边区域性金融中心。严格保护城区周边不宜建设的生态保育区,合理布局各类绿地,加快迎宾大道二期、景东大道二期、沿江东路延伸段道路工程、方家山规划路及支路建设工程、曙光路延伸等一批道路建设;实施西山路、瓷都大道拓宽改造工程;实施城区一条东西向道路和两条南北向道路建设;加强人民公园、莲花塘、枫树山、马鞍山等城市公园整治工作;加快慢道、人行天桥(地道)、排水排污以及菜市场、加油加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交首末站、综合枢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建设适宜创业、创新、居住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第三节 加快发展乐平市区

将加快发展乐平市作为优化城镇规模结构的着力点,坚持打造“生态宜居城市”,按照“生态优、环境美、设施全、功能强” 的总体要求,科学规划,实现“城市人口向东北集聚,工贸产业向东南发展”的新格局。

——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打造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坚持优势产业优先,按照“做强龙头、做足中间(环节)、做深下游(链条)”思路,明确“淘汰差的、提升好的、引进优的”发展要求,进一步推进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加快形成上、中、下游产业链条完整、设施完善的优势产业集群。坚持骨干企业优先,强化龙头带动。通过实行“一厂一策”,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给予政策、土地方面的支持,引导调动企业上市积极性;加大力度支持骨干企业技改扩产,促进企业相关产品由中低端市场向中高端市场过渡,使乐平成为江南最大的化学医药产业基地。坚持大项目优先,加快转型升级。重新规划布局金山和塔前工业区,形成“一园三区”的工业园格局,大力实施工业招商,加快培育机械制造、五金电子、绿色食品等新兴产业,形成精细化工、机械制造、矿产建材、绿色食品等四大支柱产业“雁阵齐飞”的格局。

——大力实施城市扩张、打造全省县级一流的现代化新型城市。按照“改善老区环境、提升新区人气”的要求,高品位建设城市,持续开展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以及道路、供排水、防洪景观、棚户区、公共卫生设施的改造,加快新区洪皓森林公园、管道天然气安装工程、新城区路网改造和道口升级等重点城建工程建设,形成了老城区、城东新区、城北新区“三区”联动发展的格局。科学规划并大力完善商贸基础设施,建成城东商贸圈、赣东北商贸城、再生资源市场。继续加快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公共事业平台建设,优化配置城乡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增强公共服务功能。大力发展金融、信息、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商贸、文化、旅游、社区服务、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为城乡居民就业和创业搭建平台。

——大力实施商贸兴市,打造赣东北区域商贸中心。按照“政府规划、市场运作、专业发展、做强做优”的要求,落实好政策措施,做大做强商贸流通产业。以运起步,以运代储,以运代工,以运代贸,高标准建好赣东北商贸城、新时代购物广场、万尚时代广场、再生资源市场建设和红星美凯龙等重点专业市场建设和大型购物中心,积极打造有乐平产品特色的电子商务平台,精心规划建设好粮食物流园和中远物流园等专业物流中心,抓好206国道城区段改线及乐安河疏浚和塔山、鸣山货运码头建设,构建以专业综合市场为导向,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支撑,以工农产品为基础的区域物流中心,把乐平打造成承东接西、通江达海、公铁衔接的赣东北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

第四节 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

将浮梁县浮梁镇、洪源镇、湘湖镇纳入景德镇市中心城区建设范畴,统筹建设。按照“规模适度、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的要求,加快中心镇建设,着力打造浮梁县蛟潭镇、浮梁县鹅湖镇、乐平市涌山镇、乐平市洪岩镇、乐平市众埠镇、昌江区鲇鱼山镇等江西省百强中心镇,培育“小县城”。大力发展中心镇的加工、服务、旅游、商贸流通、休闲农业等产业,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形成一镇一业、多业并举、特色明显、产业兴镇的特色小城镇产业发展格局,为农村人口转移、集聚打下坚实基础。大力推进商贸强镇建设,中心镇要结合自身地域区位、产业特色、传统文化和商贸发展现状等,重点规划建设一批乡镇微型商圈、小型商业综合体、商业特色街、专业特色市场、农贸市场、百货商店、超市、专业店、专卖店、餐饮、美容美发、家电维修、旅游休闲服务等商业业态和商业设施,促进乡镇商贸发展升级。加快中心镇与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干线公路连接,抓好镇域道路网络建设,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加快完善中心镇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广播电视、排水、防洪、农贸市场、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公共交通、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提高中心镇综合承载力。加快完善中心镇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卫生院、敬老院、文化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和农产品交易市场,提高中心镇公共服务能力。加强远离中心城市、县城的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拓展面向“三农”的市场服务网络。

专栏4 中心镇基础设施提升计划

1.        科学编制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村庄布点规划,调整完善中心镇总体规划,加快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化规划实施管理,以规划引导产业和农村人口向中心镇集聚。

2.        加强中心镇公路建设。完善镇域公路网络,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优先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补助客运站建设。

3.        重点支持中心镇建设,完善一所中心小学、一所初级中学、一所卫生院,中小学校舍建设资金重点向中心镇倾斜。

4.        组织协调中心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站建设。

5.        配套建成给排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防洪治涝等基础设施和符合标准的幼儿园、敬老院、广播电视、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城镇功能。

6.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整合和有效利用现有信息网络资源,实现镇域范围有线通信和无线通信的全覆盖。实施“政务网镇镇通”工程,将政务信息网向中心镇延伸。

 


第五章 强化城镇化发展产业支撑

立足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积极发展城市经济,探索服务经济新模式,不断优化提升城乡产业结构,夯实城镇化发展的经济基础。

第一节 突出发展支柱产业

陶瓷、航空、汽车和旅游产业不仅是景德镇的主导产业,更是景德镇的支柱产业,是景德镇经济的基础,是彰显景德镇特色的根基,在景德镇城镇化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必须突出发展。

——陶瓷产业。借助瓷都国际地位和品牌影响力,依托陶瓷文化的传统优势基础,延长陶瓷产业链,构建以高技术陶瓷为核心竞争力、以陶瓷文化创意为特色、以高档日用陶瓷和陈设艺术陶瓷为主体、以建筑卫生陶瓷为补充的陶瓷发展新格局。着力打造 “世界级陶瓷创意设计中心、世界级陶瓷文化旅游中心、世界级陶瓷文化会展和交流中心、世界级陶瓷古玩与陶瓷艺术品交易中心、世界级陶瓷文化创意教育和资讯传媒中心”等“五大中心”,形成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聚区。

——航空产业。发挥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72厂)和中国直升机设计研究所(602所)的研发与生产优势,协同南昌航空产业基地,形成以研发为核心,总装为标志,集零部件配套、国际合作、试飞训练、通航服务、维护维修、售后服务为一体的直升机产业体系,直升机、无人直升机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达到全国领先成为江西省乃至中国的航空产业基地。

——汽车产业。紧紧抓住、用好昌河汽车公司战略重组机遇,尽我所能,举全市之力导入先进汽车企业的优势资源,打造新昌河总部基地和研发中心,完善汽车产业链,提升汽车产业水平。

——旅游产业。在市域范围内构造“一核三片”旅游产业布局。以沿昌江历史老街区、近代陶瓷产业文化区和中心广场城市商业购物区为主体,打造老城核心旅游产业区,同时,依托文化、历史和生态,加快发展瓷韵昌江、多彩乐平和山水浮梁三个旅游产业片区。发挥区位优势,融入昌九景“金三角”、景上鹰“银三角”以及“六山、三湖、四名城”的区域旅游格局,凭借文化优势,打造世界级文化名城,形成独具一格的旅游品牌,打造“世界瓷都,艺术之城,千年名镇,生态家园”的旅游城市形象工程,逐步把景德镇市建设为“旅游集散中心,国际旅游高地,陶瓷购物天堂,绝特文化与优美生态之旅最佳目的地”。

第二节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

围绕构建城镇化战略布局,加快推动生产要素向中心城市、县域城市、中心镇和特色乡镇聚集,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构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协调推进城镇和产业共同发展。

——培育发展“一核两带两板块”。根据城镇资源环境承载力、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全面推进“一核两带两板块”发展,大力推动现有产业做大做强,实现区域产业“特色突出、良性互动、协作发展、整体优化”。其中,景德镇主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陶瓷工业园区及浮梁城区围绕“经济增长核”,继续完善老城区的商住功能、积极拓展陶瓷创意新区,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陶瓷工业园区扩区升级、打造赣东北物流产业园,壮大提升航空产业、陶瓷产业、机械制造、汽车、家电等产业,大力发展文化、金融、物流、商务、创意等现代服务业;“206产业发展带”以高新技术园、陶瓷工业园、航空科技城、乐平工业园等四个园区为载体重点发展工业,在临近城区国道段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在西湖、经公桥发展物流商贸和农产品加工,形成景德镇重要的产业发展脊梁;“瑶里—涌山—洪岩产业发展带”以瑶里古镇、涌山矿区、洪岩景区为重要发展节点,串联沿线的鹅湖、王港、寿安等乡镇,形成景德镇东线工矿—旅游产业发展带;以浮梁县辖的鹅湖镇、经公桥镇、蛟潭镇、瑶里镇及王港乡、黄坛乡、兴田乡、峙滩镇、西湖乡等乡镇为主要节点的 “北部生态经济板块”,立足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坚持生态促发展,大力推动旅游升级,巩固扩大粮油、茶叶种植规模,支持发展林果、木材、食用菌等特色农业;含乐平市全域的“南部经济发展板块”,依托省级精细化工基地和江南蔬菜基地两大平台,大力发展医药化工和蔬菜种植两大主导产业,加快食品加工、建筑建材、服装家具等工业和商贸服务业,支持发展粮食、棉花、蚕桑、油料、生猪、家禽、水产等农业和乡镇旅游业。

 

专栏5 产业结构优化计划

1.经济增长核:

(1)    老城区的商住功能完善工程;

(2)    陶瓷创意新区建设与拓展工程;

(3)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扩区升级工程;

4)赣东北物流产业园建设工程。

2.产业带:

1)“206产业发展带”打造工程:园区功能完善与产业招商,在临近城区国道段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在西湖、经公桥发展物流商贸和农产品加工;

2)“瑶里—涌山—洪岩产业发展带”打造工程:重点发展工矿、旅游产业。

3.经济板块:

1)“北部生态经济板块”打造工程:立足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坚持生态促发展,大力推动旅游升级,巩固扩大粮油、茶叶种植规模,支持发展林果、木材、食用菌等特色农业;

2)“南部经济发展板块”打造工程:依托省级精细化工基地和江南蔬菜基地两大平台,大力发展医药化工和蔬菜种植两大主导产业,加快食品加工、建筑建材、服装家具等工业和商贸服务业,支持发展粮食、棉花、蚕桑、油料、生猪、家禽、水产等农业和乡镇旅游业。

——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淘汰落后过剩产能,积极培育航空制造产业、新材料和高技术陶瓷产业、生物和新医药产业、清洁汽车和动力电池产业、现代农业和有机食品、文化及创意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附加值高和就业容量大的制造业等都市型工业,有效推动人才、技术和资本向城镇流动。实施“产业龙头促进计划”,以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中航工业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东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航工业直升机设计研究所等企业为龙头,延伸产业链,壮大产业集群,提升城镇要素资源的集中度。增强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对研发机构、高端人才的吸引力,积极争取国内外企业来景德镇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结算中心,扩大规模、提升水平,提高服务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增强城镇经济活力。

第三节 推进产城融合互动

强化产城融合,统筹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大型居住区与新城建设,加强产业发展与新城建设互动融合,实现城市建设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强化规划科学引导。立足全球视野和长远发展,高起点、高水平规划陶瓷文化创意产业新区,引领产城共融发展。在原有总体规划布局基础上,将浮梁县洪源镇、三龙乡,昌江区吕蒙乡纳入陶瓷文化创意产业新区规划范畴,统筹考虑新城资源优势、产业基础、环境容量和城市承载力,统筹考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航空科技城、陶瓷工业园区、赣东北物流园以及昌河汽车景德镇新基地建设与发展。新区规划要坚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发展规划等“多规衔接”、“多规合一”,把园区建设与城市发展有机结合,将现代城市功能植入园区,将园区融入城市发展,以城市集聚产业,以产业带动城市,全域谋划产业和城市发展,打造新型产业和现代城市综合体,实现城市和产业可持续发展。

——加快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加强产业园区建设与中心镇、特色镇建设的有机衔接,打造一批城镇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的产业示范园区,逐步形成城区以第三产业、工业园区以第二产业、城镇外围以城郊型现代农业为主,由内向外的“三二一”产业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根据“一城三区”的规划布局,全力推进航空装配制造区规划建设,全力推进高科技陶瓷和陶瓷文化产业发展,全力推进高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把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成为一座真正的“科技新城”;要按宜业、宜居、宜商的城市新区要求,全力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产业特色鲜明、产业链条完善、聚集效应明显打造以昌飞、阿古斯特为代表的航空产业集群,以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为龙头的汽摩配产业集群,以华意压缩机、美菱制冷为代表的家电产业集群,以半导体新材料、威富尔新能源、砂浆处理、石墨热场系统及石英坩埚为主导的光伏产业集群,以新昌南炼焦、立信药业为代表的医药化工产业集群。陶瓷工业园在发挥推动工业发展主阵地作用的同时,要对工业生产区、居民生活区、商业服务区等进行合理规划,不断完善交通、水电等配套服务设施,将陶瓷工业园区打造为产城融合的“示范区”。乐平精细化工产业园作为江西省第一家省级化工产业基地和江西省首批工业示范产业集群,要围绕龙头企业,寻求裂变发展,在壮大产业集群、强化产业链延伸、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专栏6 工业园转型升级计划

1.        城镇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的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工程:形成城区以第三产业、工业园区以第二产业、城镇外围以城郊型现代农业为主,由内向外的“三二一”产业布局;

2.        “科技新城”建设工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根据“一城三区”的规划布局,全力推进航空装配制造区规划建设,全力推进高科技陶瓷和陶瓷文化产业发展,全力推进高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

3.        城市新区建设工程:按宜业、宜居、宜商的要求,全力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4.        产业集群建设工程:按照产业特色鲜明、产业链条完善、聚集效应明显打造以昌飞、阿古斯特为代表的航空产业集群;以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为龙头的汽摩配产业集群,以华意压缩机、美菱制冷为代表的家电产业集群,以半导体新材料、威富尔新能源、砂浆处理、石墨热场系统及石英坩埚为主导的光伏产业集群,以新昌南炼焦、立信药业为代表的医药化工产业集群;

5.        产城融合示范工程:发挥陶瓷工业园推动工业发展主阵地作用,对工业生产区、居民生活区、商业服务区等进行合理规划,不断完善交通、水电等配套服务设施,将陶瓷工业园区打造为产城融合的“示范区”;

6.         乐平精细化工产业园建设工程:作为江西省第一家省级化工产业基地和江西省首批工业示范产业集群,围绕龙头企业,寻求裂变发展,在壮大产业集群、强化产业链延伸、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推动城镇化与服务业融合发展。着力提高城镇服务业比重,强化服务业重点地段、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等“四大载体”支撑,积极发展现代商贸、休闲旅游、文化创意、物流配送、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以服务业推动城镇发展的扩容提质;坚持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并举,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增强城镇经济活力;鼓励中心城区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经济结构,不断增强城市现代服务业向广大农村辐射能力,协调推进城市服务业和农村服务业共同发展。

第四节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坚持用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用先进适用技术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方式拓展农业,着力推进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全面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大力打造江南菜乡品牌。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优质蔬菜产业建设,扶持乐平市10万亩无公害及绿色食品原料商品蔬菜基地,近郊季节性“菜篮子”蔬菜供应基地、浮梁县高山野生特色蔬菜和食用菌基地的区域蔬菜产业发展。严格按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等五个方面要求,在乐平市选择蔬菜生产主要产区高标准建设国家蔬菜标准园。

——全力做大做优茶叶产业。积极推进有机茶标准化基地建设,建设好以瑶里、西湖、江村为代表的高山有机茶基地和以鹅湖、勒功、经公桥、蛟潭为代表的丘陵茶园基地。按产业发展要求建设赣东北茶叶交易市场,着力打造景德镇市茶文化博览园。积极推动“浮梁茶”为浮梁茶叶的区域公共品牌的形象建设,不断壮大企业产品品牌,宣传、开拓“浮梁茶”市场,扩大市场份额。

——合力调整农业经济结构。立足不同区域特色,积极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巩固发展粮食、油菜等传统优势农产品,积极推进畜牧水产、花卉、林下经济、精品水果、中药材等产业基地建设。做大做强粮食加工业,培育浮梁碱水粑、乐平桃酥等全省、全国龙头加工企业。围绕主导产业发展,组织实施“一村一品”工程建设,重点推进10个产值超亿元的特色产业村建设,推动县域的村级特色块状经济集聚发展。

——着力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以农产品生产基地为依托,重点培育和引进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若干具有当地特色和资源优势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家庭农场、专业技术协会等组织发展,着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支持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大特色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开发保护力度,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品牌,促进农产品加工结构调整与升级。

——努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大力构建以农村自然人文资源、建筑多元化、复合型休闲农业体系,建设一批民俗农庄、民俗观光村和农业公园等农业旅游重点景区,逐步形成近郊农家乐体验游,远郊乡村特色游,滨湖怡情观光游,山区森林生态游等现代休闲农业。

——完善农业经营流通体系。统筹规划农产品市场流通网络布局,重点支持重要农产品集散地、大宗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和交通便利地区市场建设。加快推进以城市标准化菜市场、生鲜超市、城乡集贸市场为主体的农产品零售市场建设。健全覆盖农产品收集、存储、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冷链物流体系。支持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方式,扩大农批对接、农超对接范围,培育新型流通业态。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

专栏7 现代农业发展计划

1.        江南菜乡品牌建设工程。建设无公害及绿色食品原料商品蔬菜基地、高山野生特色蔬菜和食用菌基地,按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等五个方面要求,高标准建设35个国家蔬菜标准园;

2.        茶叶产业做大做优工程:参照有机茶标准,建设好以瑶里、西湖、江村为代表的高山有机茶基地和以鹅湖、勒功、经公桥、蛟潭为代表的丘陵茶园基地;加快建设赣东北茶叶交易市场,着力打造景德镇市茶文化博览园;推动“浮梁茶”为浮梁茶叶的区域公共品牌的形象建设,不断壮大企业产品品牌,宣传、开拓“浮梁茶”市场,扩大市场份额;

3.        “一村一品”工程:立足不同区域特色,积极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巩固发展粮食、油菜等传统优势农产品,积极推进畜牧水产、花卉、林下经济、精品水果、中药材等产业基地建设;

4.        农业产业化水平提升工程:以农产品生产基地为依托,重点培育和引进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若干具有当地特色和资源优势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若干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等组织;培育浮梁碱水粑、乐平桃酥等全省、全国龙头加工企业;重点推进10个产值超亿元的特色产业村建设;

5.        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工程:建设一批民俗农庄、民俗观光村和农业公园等农业旅游重点景区,逐步形成近郊农家乐体验游,远郊乡村特色游,滨湖怡情观光游,山区森林生态游等现代休闲农业;

6.        农业经营流通体系完善工程:重点支持重要农产品集散地、大宗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和交通便利地区市场建设;加快推进以城市标准化菜市场、生鲜超市、城乡集贸市场为主体的农产品零售市场建设;健全覆盖农产品收集、存储、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冷链物流体系;支持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方式,扩大农批对接、农超对接范围,培育新型流通业态;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


第六章 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围绕推进新城镇化的战略部署,重点实施“交通、能源、市政、水利、信息、环保”等六项提升工程,不断提高城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和市政公用设施现代化,持续优化人居环境,逐步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形成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合理结构。

第一节 健全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围绕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现代化,以快速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管道运输网为骨架,不断加强铁路、公路、机场之间的衔接配套,提高组合效率,发挥整体优势,构建便捷、高效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引导城镇体系集约协调发展。

——加快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九景衢、既有的皖赣线扩能等干线铁路工程建设,开展景-六铁路、昌--黄高铁等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铁路网布局,建设景德镇铁路枢纽工程。增设景鹰高速月亮湖出口,改善乐平高速公路连接线通行条件,加快G206G351S205S207S302S303S306等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城市外环路和综合交通枢纽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国省干线城镇拥堵路段治理改造或绕城工程。加快推进物流园区、景德镇客运中心站、汽车北站、公交换乘枢纽站和调度室、停靠站等场站、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建设;大力发展民航业,适时启动景德镇机场迁建工程,加快推进昌江、乐安河疏浚工程,建设景德镇港良港综合港区建设。

——加快构建快速通道网络。推动交通资源整合,加快推进景德镇中心城市通往乐平城区快速通道建设,加快城区与城郊乡镇之间公路建设改造力度,强化中心城市与各组团间及重要城镇的便捷交通联系。加强铁路、公路与公共交通等多种交通方式的衔接,完善集疏运系统与配送系统,实现城市内外客运零距离换乘和货运无缝衔接。加快推进旅游公路网建设。

——改善县城和小城镇交通条件。加强浮梁县城、乐平市区和所辖小城镇与交通干线、交通枢纽的连接,加快县、乡、村道公路升级改造和农村客运网络化公路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撤渡改桥、危病桥改造,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加大对农村客运、城镇公交站点、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建设力度,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提高小城镇与农村主要公路交通的通达便捷度和安全可靠性,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

——拓展连接周边城市的综合通道。加快以铁路、高速公路为骨干,以普通国省干线为基础,与民航、管道交通共同组成的对外交通骨干网络建设,加强景德镇市与南昌市、九江市、黄山市、鹰潭市、衢州市、安庆市、池州市等周边城市的连接,打通省际、县际之间的“断头路”,将景德镇市打造成赣皖浙边境区域交通枢纽中心。重点推进跨省铁路、公路等重大交通项目的统筹规划布局和协同建设,促进省际间重要交通通道的贯通衔接。

第二节 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着眼于满足未来城镇化发展需求,科学规划城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就业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不断满足城镇居民的服务需求,增强对人口集聚和服务的支撑吸引能力。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依据各县(市、区)上报省人民政府的中小学布局规划,加快中心城区、县城和中心镇中小学建设,新建和扩建学校项目优先安排到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增长较快的地区。创新办学模式,积极开展中心城区优质学校与城镇学校的结对帮扶工作,促进中心城区教育资源配置向新区延伸,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根据《景德镇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20)》的要求,科学布局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城市大医院之间分工协作、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重大疾病防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促进中心城昌南拓展区、乐平新区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市级统筹卫生项目和资金适当向两个新区倾斜。实施市、县、乡镇、社区医疗网络信息惠民工程,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院、护理院(站)、老年病和慢性病诊疗机构等医疗机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的薄弱领域,如儿科、精神卫生、院前急救等。鼓励设置独立的医学影像诊断、医学检验、病理诊断机构等医疗机构。

——加强公共文体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城市标志性公共文体设施建设,高度重视社区普及性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不断增强城镇公共文体服务供给能力。加快推进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原少年宫)、新区实验学校体育场馆、便民服务中心图书馆等市级公共文化设施的改扩建建设。积极推进乐平古戏台、浮梁县茶文化博物馆等县级大型文化设施以及各县区城市综合体育中心、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实施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其他公共服务项目共建共享。尽快启动建设数字图书馆和数字电影院。

专栏8 中心城区公共文体设施建设工程

1.        改造老城区现存陶瓷博物馆、图书馆、陶瓷文化博览中心等文化设施;在陶瓷创意新区建设陶瓷文化会展中心,依托现状宇宙瓷厂等老旧瓷厂,建设陶溪川文化产业园;

2.        完善现有迎宾大道南侧体育中心,在景东组团、浮梁组团、陶瓷创意新区新建市级全民健身中心。各社区建设小型体育场或运动场地,形成合理的体育设施系统。同时大力发展健身俱乐部等多种形式的社会体育组织,建立社会化、科学化的全民健身体系。

——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城乡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设施建设。建设一批以提供养老服务为重点,集孤老供养、孤儿养育、优抚保障、社会救助、精神卫生、社会养老等功能于一体的社会福利中心。加快推进景德镇福利中心二期及乐平市、浮梁县福利中心建设,推动新设立社区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幸福院建设。加强劳动就业公共设施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第三节 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加快推动市政设施建设从形象与功能并举向功能型转变,提高市政公用设施水平及运行效率,全力打造适应现代化城市发展需要的市政设施综合体系。

——加快推进主城区路网建设。坚持新建、扩建、改造并举,通过内通“断头路”、外联环城线的办法,缓解主城区内部交通压力,逐步形成干线与支线相衔接,内环与外环相配套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体系。加快景东大道东延伸段建设,与高岭大道连接,将航空路向东延伸与昌河南路联通。加快推进景东大道和朝阳路及新厂路与景德大道之间的南北联系,延伸东站路连通景东大道至瓷源路,延伸腊丽山路至景东大道延伸段。推进景瑶公路改造提升,推进龙港大道(三龙至王港)道路建设。破解南环绕城高速,加快建成大外环通道,将迎宾大道、金岭大道等靠近城市核心区道路上的大型货运车辆向外疏导,缓解交通压力。加快推进唐英大道、红塔路、站前二路、迎宾大道、昌江大道、昌南大道、珠山路、新厂路、景德镇西大道、岚山路、景盛路、紫晶路、西山路、金岭大道、瓷都大道、广场路、新昌南路、建设大道、何桥路等城市规划区内城市主干道建设,形成“六横六纵”的骨架路网体系。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推进各类交通方式无缝衔接,建立以大运量快速公交系统为主体、其他交通方式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提高城市出行效率。积极推进山林线、滨水线和文化线建设,构建城市慢行系统。

 

专栏9 “六横六纵”城市主干网建设计划

六横:

一横:唐英大道—红塔路,加强核心组团与浮梁组团的联系;

二横:站前二路,加强罗家组团、核心组团与景东组团的联系;

三横:迎宾大道—昌江大道,加强罗家组团、陶瓷创意新区与核心组团的联系;

四横:昌南大道—珠山路—新厂路,加强陶瓷创意新区、核心组团与景东组团的联系;

五横:景德镇西大道,加强陶瓷创意新区、核心组团与景东组团的联系;

六横:梧桐大道—古城路—岚山路,加强高新组团、核心组团、景东组团的联系。

六纵:

一纵:景盛路,加强罗家组团、陶瓷创意新区与高新组团的联系;

二纵:紫晶路、西山路、金岭大道,加强罗家组团、陶瓷创意新区与核心组团的联系;

三纵:瓷都大道,加强核心组团、陶瓷创意新区与高新组团的联系;

四纵:广场路、新昌南路,加强罗家组团与陶瓷创意新区的联系;

五纵:建设大道,加强浮梁组团与景东组团的联系;

六纵:何桥路,加强浮梁组团与景东组团的联系。

专栏10 城市公共交通建设计划

1、规划形成“两环八射”的快速公交线网(BRT);

2、“外环线”:建设大道、金岭大道、景德西大道、站前二路,建设形成快速公交环路;

3、“内环线”:昌江大道、瓷都大道、景德东大道、通站路;

4、“放射性”:由唐英大道、昌南大道、迎宾大道、昌盛路、新昌南路、岚山路、朝阳路、新厂路构成的放射型BRT线路,将外环线路和内环线路有机结合;

5、建设2处一级公交换乘枢纽,4处二级公交换乘枢纽;

6、建设公交首末站7个。

——统筹推进城市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协调电力、通讯、给排水、供热、燃气等地下管网建设,推行城市综合管廊,新建城市主干道路、城市新区、旧城改造和各类园区实行城市地下管道综合走廊模式。加强城市防洪设施建设,加快城市排水管网、排涝泵站和排涝河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完善城市排水与暴雨外洪内涝防治体系,提高城市应对极端天气能力。

——完善供水、供气、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镇水源地保护,坚持“厂网并重”,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扩大公共集中供水设施的服务范围,实现中心城区和县城公共供水普及率99%,洪源镇、湘湖镇及百强中心镇公共供水普及率95%以上。加快城镇天然气管网、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站等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大中型沼气、生物质燃气,到2020年中心城区、所有县城全部使用天然气。城镇建设和改造优先采用分布式能源,逐步提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加强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城镇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实现县县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镇镇建成垃圾中转站,不断提高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0年景德镇市(含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加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力度,加快推进昌江、西河流域1公里范围内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中心镇区污水处理全覆盖,到2020年景德镇市(含县城)污水处理率超过88%

——建立健全便民利民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城镇商业网点规划建设,配备商品交易市场、批发零售业、餐饮住宿业等必备的商业服务业网点设施,明确市镇的中心商圈和社区层面的网点布局,切实保障居民生活必需的商业服务业业种、业态不缺失。优化社区生活设施布局,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打造包括物流配送、便民超市、平价菜店、家庭服务中心等在内的便捷生活服务圈。合理布局建设城市停车场和立体车库,新建大中型商业设施要配建货物装卸作业区和停车场,新建办公区和住宅小区要配建地下停车场。加强障碍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建设公益性菜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

第四节 提升城镇发展品质

坚持“以人为本、绿色低碳、集约发展、彰显特色”的原则,加快绿色城镇建设,以人文建设促城镇提品,以智能化促城镇提质,打造形象精致、内涵丰富、品位高雅的新型城镇,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推进宜居环境建设。按照“显山、露水、透绿、靓景、洁净”的要求,治理三边(山边、路边、水边)和“三节点”(城市中心节点、市民活动节点、交通枢纽节点),打造城市景观走廊。加强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点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抓好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公路铁路沿线整治,改造提升主要景点公厕、标牌、停车场等服务设施,规范购物、餐饮等经营场所,同步开展景区周边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大力整治沿线两侧涉及的城乡结合部、村庄和企业厂房,开展植树绿化,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改善公路铁路沿线景观面貌。按照“连点成线扩面”的总体要求,集中精力、集中资源、精心打造沿昌江五桥和南河四桥两条的特色景观带(廊道)。切实推动沿街商铺进商业综合体、进店面等工程,还道于民。

——注重人文城镇建设。注重在城镇规划中发掘文化资源,延续城镇历史文脉,强化文化传承创新,坚持慎砍树、少拆房,打造历史底蕴深厚、人文特色鲜明、文化韵味十足的城镇空间。注重在旧城改造中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民族文化风格和传统风貌,促进功能提升与文化文物保护相结合。注重在新区建设中融入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元素,既要建设一批反映陶瓷文化、徽文化、红色文化、历史文化、生态文化的标志性建筑,又要重视“一街一景一路一灯”的文化景观改造,实现现代城市功能、现代建筑功能、新型建筑材料与传统文化元素的有机结合,与原有城市自然人文特征相协调。注重城镇文化多样化发展,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交融,形成多元开放的现代城市文化。

——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统筹利用城市发展的物质资源、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实现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合理布局建设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数字广播网、卫星通信、数据中心等设施,推进城市光纤到楼入户,加快农村、偏远地区宽带网络建设,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信息网络。加强“智慧景德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公共服务及社区管理等方面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快推进城市感知系统、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运营海量信息捕捉和处理、信息决策系统等软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地理信息、智能交通、社会治安、环境管理、市容管理、灾害应急处置等智能化信息系统,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加快建设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利用卫星定位等技术,建立健全城市综合交通管理调度信息平台,提升城市交通信息化管理水平。

第五节 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水平

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讲话要求,提高城镇规划科学性,加强空间开发管制,健全规划管理体制机制,严格建筑规范和质量管理,强化实施监督,提高城镇规划管理和建筑质量水平。

——创新规划理念。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科学确定城市功能定位、形态、规模、开发边界、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合理划定城市“三区四线”(适建区、限建区、禁建区,绿线、蓝线、紫线、黄线),加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管制,进一步明确城市各级“三大设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与交通设施、公用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的数量、规模、使用性质、边界,并提出控制要求。统筹规划城市空间功能布局,促进城市用地功能适度混合。认真实施“增加城市停车场、提高城市透水率、扩大城市片林、保护城市湿地”等四个专项行动,合理设定不同功能区土地开发利用的容积率、绿化率、地面渗透率等规范性要求。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协调地机制。统筹规划市区、城郊和周边乡村的发展,落实“人进城、建好城、管好城”,坚持新理念、新形态、新路径和新面貌,引导发展模式转型,倡导绿色生活,优化城镇布局,保护乡村特色,推广绿色建筑,回归质朴人居环境,促进城乡功能提升,建设更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瓷都。

——完善规划程序。着力建立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较为完善的城乡规划体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组织编制、变更、审批、实施规划,落实规划强制性内容贯彻实施的责任。推行规划审批前和审批后的公示制度和规划咨询制度,在维护公共利益的同时,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强化规划管控。加强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依规划进行开发建设,确保“一张蓝图管到底”。以规划强制性内容为重点,加强规划实施督察,对违反规划行为进行事前事中监管。把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作为推进城市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落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联动机制,严格抓好城市规划执法管理,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强化落实制违工作“网格化”巡查制度,把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全面遏制新增违建。严格实行规划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政府部门、开发主体、居民个人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制定城市规划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加强人大对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将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的考核和离任审计。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对城市规划管控的技术支撑。

——严格建筑质量管理。加强建筑设计、建筑市场、建筑施工、建筑监理、建筑材料、装修装饰等全流程质量管控。严格执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建筑市场各类主体的资质管理,推行质量标准体系认证制度,加大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坚决打击建筑工程招投标、分包转包、材料采购、施工验收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惩治擅自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违规行为。健全建筑档案登记、查询和管理制度,强化建筑质量责任追究和处罚,实行建筑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第六节 加强城市社会治理

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理念,完善城市治理结构,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完善城市治理结构。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城市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全面推行城市建设与管理网格化,中心城区逐步将城市建设的功能下移至区一级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的功能下移至街道。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注重平等广泛沟通协商,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社会管理,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的基础性作用,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加强城市社会管理法律法规、体制机制、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

——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区居民依法民主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构建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动城市管理重心向街道、社区延伸。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整合人口、就业、社保、民政、卫生、文化以及综治、维稳、信访等管理职能和服务资源,建设集行政职能、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于一体的社区服务网络。发挥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驻区单位积极作用,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和管理。推进社区工作人员专业化和职业化。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流动人口聚居地等的社区居委会建设,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深入推进“平安景德镇”建设。建立健全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应急处置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改进治理方式,促进多部门城市管理职能整合,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社会治安问题,加强对城市治安复杂部位的治安整治和管理。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

——完善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行政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灾害监测和预警体系,加强城市消防、防洪、排水防涝、抗震等设施和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城市建筑的灾害设防标准,合理规划布局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强化公共建筑物和设施的应急避难功能。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体系,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灾害分析和信息公开,开展市民风险防范和自救互救教育,建立政策支持的巨灾保险制度,发挥社会力量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

——努力创建精神文明建设。以实现“瓷都梦”共同理想为核心、以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为主旋律,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景德镇精神及荷塘精神。着力民生民心,强化公共服务,发展成果普惠共享;注重实践养成,提升市民素质,社会风尚健康向上;突出以城带乡,培育乡风文明,基层创建氛围浓厚;传承历史文脉,彰显瓷都特色,文化建设成效明显;坚持统筹规划,健全机制保障,文明创建常态长效。

——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思路,以增强全民的守法诚信意识为切入点,以加强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守法诚信建设为重点,以基本形成人人敬畏法律、崇尚法律的法治理念和政府言而有信、行业有诺必践、个人诚实守信为目标,全面加强依法治市工作,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景德镇跨越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良好有序的法治环境。

 


第七章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按照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快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第一节 推进城乡统一要素市场建设

尊重市场规律,重点加强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承包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市场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力度,鼓励和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集聚,为各类要素市场化流向“三农”发挥杠杆作用。

——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依托城市国土资源交易平台,逐步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纳入城乡统一的国土资源交易市场,让城市得空间、农民得利益,切实解决工业和城镇发展“缺地”、新农村建设“缺资金”、城乡统筹“缺抓手”的问题。

——建设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市场、统一管理,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统计制度,统一城乡就业服务内容与标准;消除劳动就业歧视性观念。强化《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与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消除劳动用工中城乡居民同工不同酬等不合理现象。

——建设城乡统筹的资本要素市场。创新面向“三农”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统筹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作用,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加快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和经营组织形式创新,完善农业保险制度。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引导更多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投向农业农村。

第二节 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

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构筑层次清晰、功能明确、布局合理、发展联动、设施共享的城乡空间发展形态;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形成完善的交通、物流、公用设施等服务网络;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实行城乡人口自由流动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严格依法实施景德镇市城市总体规划,科学编制市(县)域城乡总体规划、村镇体系和布局规划,合理安排市县域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加强城镇规划与周边乡村规划在产业布局、基础设施网络、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空间布局等方面的衔接协调。

——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把交通一体化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突破口,加快建设步伐,尽快形成内外衔接、城乡互通、方便快捷的交通网络。加强基础设施、公交及服务设施对浮梁的覆盖,加快推进中心城市主城区与乐平市快速通道建设。完善由高速公路、高速铁路、运输管道、电力输送、信息和通讯干线等构成的区域性基础设施网络,实现环鄱阳湖城市群资源和信息实现共建共享。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强化城乡基础设施连接,推动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以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投入机制为重点,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体系和标准,加快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中心城市公共服务向三个新区充分延伸。

第三节 加快建设新型村庄

坚持遵循自然规律和城乡空间差异化发展原则,科学规划县域村镇体系,统筹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建设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

——提升乡镇村庄规划管理水平。按照“以镇带村、以村促镇、镇村联动”的原则,进一步修编完善市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乡村规划,按照培育中心村、整合保留村、撤并萎缩村、保护特色村的要求,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科学引导农村住宅和居民点建设,方便农民生产生活。重点支持中心村培育建设,把中心村建设、农村土地整治与村庄整治、造福工程搬迁、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农民饮用水、农业综合开发、农村联网公路、乡村文化体育、绿化示范村、农村电气化、农民体育健康工程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建设合力。在提升自然村落功能基础上,保持乡村风貌、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保护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民居。

——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完善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改造长效机制,改善办学条件,配强师资力量,保留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农村学生就近上学。深入实施农村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农村数字化文化网,建立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继续完善新农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规范管理,积极探索推行城乡低保一体化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乡村“家园清洁行动”和农村清洁工程,重点推进农村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裸房旧房和土壤环境整治,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镇。控制农药、化肥和农膜等面源污染,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加快农村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防止城市和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

——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以沧溪村、高岭村全国试点为龙头,精选古建筑保有和非物质遗产相对比较集中、自然生态优美、民俗风情独特的村落,进行重点规划、重点投入、重点建设,因村制宜打造一批精品。到2020年,实现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市域全覆盖,传统村落得到基本修复和保护。在坚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适度开发传统村落,努力实现“保护促利用、利用强保护”的良性循环。

——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以安置房建设和石岭、小港咀、方家山、河西村等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为突破,科学规划,积极探索并完善征地拆迁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至2020年,根本扭转“城中村”裸露在繁华的街区中之局面,城市面貌焕燃一新,居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城市承载功能实现新提升,城市综合功能不断完善。


第八章 创新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统筹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财税金融、城镇住房、城市治理、生态环境、区域协作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营造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

第一节 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

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重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创新和完善人口服务制度,逐步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还原户籍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

——建立居住证制度。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并作为申请登记居住地常住户口的重要依据。

——完善人口信息管理利用制度。积极配合江西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分类完善职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计生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加快实行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依法记录、查询和评估人口相关信息的制度,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

第二节 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完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创新土地管理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满足城镇化用地需求。

——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科学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执行用地标准,适当提高工业项目用容积率、土地产出率门槛,鼓励建设标准厂房和多层厂房,在工业项目选择上,根据定额指标、建设项目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纳税额等因素,综合确定建设用地供应数量。鼓励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地,转变传统的工业发展和土地利用观念,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前提下,把充分利用低丘缓坡地发展工业作为破解工业用地瓶颈的主要渠道,有效拓展用地外延空间。坚持执行经营性项目和工业用地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制度,有效保障项目用地按土地出让合同开发建设。鼓励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优二进三”和“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推进老城区、旧厂房、城中村的改造和保护性开发,发挥政府土地储备对盘活城镇低效用地的作用,开展低效闲置用地清理整治工作和农村土地整治旧村复垦工作。

——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对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调查摸底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维护农民土地财产权益。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产权纳入交易范围,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在试点基础上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严格执行宅基地使用标准,严格禁止一户多宅。积极引导村民利用荒坡地、村内空闲地或旧宅基地统一规划住宅小区,有条件的城镇可统一建设农民公寓,提高土地利用率。

——严格保护耕地资源。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加强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审查,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数量。认真落实地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加强和完善基本农田管理,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积极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标。

第三节 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

加快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努力解决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

——建立规范透明的城市建设融资机制。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中心镇组建小城镇建设投资实体,从事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滚动开发。

——鼓励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研究落实政策性金融专项支持政策,鼓励银行按城镇项目建设资本金到位情况,同比例提供贷款支持。着力提高金融机构对县域经济支持能力,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县城、重点镇延伸金融网点和服务,培育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

——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放开民间资本进入城镇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领域的各类限制,除特定行业外,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加强对城镇无形资产的挖掘使用,通过向社会资本招标、拍卖城镇户外广告经营权、道路桥梁冠名权、公交线路经营权等方式筹集城镇化建设资金。

第四节 健全城镇住房制度

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推动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有效保障城镇常住人口的合理住房需求。

——健全住房供应体系。立足保障基本需求,推动合理消费,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政府提供基本住房保障,实行租售并举、以租为主,满足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稳定增加商品住房供应,大力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推进住房供应主体多元化,满足市场多样化住房需求。

——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加快推进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渠道,规范审核准入程序,合理确定轮候排序规则,提高效率,方便群众。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定价机制,动态调整租金。健全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对于收入提高等原因已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要责令其退出住房保障。提高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率。

——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调整完善住房、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政策,共同构建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各县(市)要编制城市住房发展规划,确定住房建设总量、结构和布局。建立健全住房建设用地稳定供应机制,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优先安排政策性商品住房用地,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严格控制大户型高档商品住房用地。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合理引导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积极配合全国全省住房信息联网,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第五节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着眼服务老年人的养老福利服务需求,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三无”、“五保”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积极构建并完善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公共养老为支撑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确保老年人“老有所养”,安享晚年。

——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民政、残联、劳动、卫生及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依托区域养老机构、社区服务、医疗卫生、老年活动等服务设施,增加服务功能,建立乡镇、村(社区)运作平台和支持系统,逐步形成覆盖全区、满足不同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政府应做好市政规划,在新建居民小区或改造老居民区时要将为老服务设施纳入城市规划;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网络体系。建成覆盖每一个社区的网络信息平台,实现区、街、居三级社区服务中心(站)联网,通过与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联网,实现部门联动为老服务,与公安、消防、急救中心联网,实现老年人家庭的应急处理服务,与社会孤寡老人、高龄老人、特困老人家庭联网,实现老年人“一拨通”紧急呼叫服务。建立社区老年人档案,依靠这些档案,社区服务组织对社区内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能够做到心中有数,把老年社区服务网络建设纳入社区建设中。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丰富老年人的闲暇生活、日常生活照顾服务等,形成就近、便捷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推进机构养老。推进分层次养老机构建设,形成公益性、营利性互相促进、互为补充的格局,真正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政府开办的养老机构主要收养“三无”、“五保”、特困家庭中的失能老人,体现公益性,起到兜底保障、示范辐射的作用。在有条件的街区,鼓励实行养老服务机构公办民营模式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连锁运营模式,在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的同时,积极为有需求的其他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民间开办的养老机构主要收养社会老人,是营利性的,并根据设施档次,服务项目和服务水准,按需论价。

——引导开展“社会化养老”事业。出台和贯彻用地、税费优惠减免、资金补助等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出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满足不同层次养老需求。

第六节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将生态文明建设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通过优化空间格局、调整产业结构、转变消费方式,促进绿色、循环、低碳的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健全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城镇化发展评价体系,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对限制开发区域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

——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建立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城镇化发展,对接实施国家公园体制。合理划定生态红线区域,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企业、社区和个人在生态红线区域生态保护的责任和义务。提高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环境准入标准。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

——完善生态补偿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健全生态补偿制度,推进建立昌江流域、乐安河流域景德镇段等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强饮用水源地的安全管理,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强化取水权用途管理;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等阶梯价格制度;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实行最严格的环境监管制度。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建立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建立资源环境产权交易机制。培育环保市场,建立健全交易平台和中介服务体系,推行节能量、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第七节 创新行政区划管理体制

科学规划和调整现有行政区划管理,拓展城镇发展空间,增强城镇能级及辐射能力,提速新型城镇化发展。

——完善“一区两园”建设和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市级统筹,推进景德镇中心城区公共服务一体化。深化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景德镇陶瓷工业园、乐平精细化工产业园行政管理体制创新,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行政管理权限。

——积极推进乡改镇、村改居。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乡开展撤乡设镇,重点推进建制镇所在地以及其周边乡镇村的村改居工作,增加镇区人口规模。

——加快推进镇改街道。重点推动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县(市)城建成区内以及毗邻国家级开发区和省级工业区的建制镇改街道。

——适时推动乡镇撤并。对乡镇人口少、行政区域面积小的乡镇开展前期调研,适时启动乡镇撤并工作。

第八节 完善区域协作机制

充分依托自身优势与潜力,加快融入长三角城市群,深化赣皖边区域经济协作,通过吸纳外部生产要素,增强景德镇城市竞争力,在多赢格局中求快速崛起。

——深化赣东北区域内合作。加强景德镇、上饶、鹰潭三地经济联系协作,建立政府联动、组团招商等合作机制。加快赣东北地区人力、资金、技术、产权等要素流动;加快重大建设项目协调,推进区内交通设施建设,畅通通道;加强环境保护、人文生态旅游等方面进行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特色彰显、错位发展。

——强化与南昌增长极、九江沿江开发带协同发展。推动景德镇与昌九一体化协作互动,促进航空汽车等装备制造业、旅游及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

——加快赣浙皖开放合作。依托杭瑞(景婺黄)高速和皖赣铁路,充分挖掘景德镇在赣浙皖经济协作区建设中的地位和能力,加快赣浙皖合作发展高技术陶瓷、陶瓷文化创意、文化生态旅游、矿产资源深加工、生态农业。

——完善与东部沿海合作。构建融入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特别是长三角的区域合作平台,与东部沿海重点城市建立长期稳定的沟通与协调机制,争取成为泛长三角联席会议成员城市。

——策应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以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的设立为契机,以高档日用瓷、陈列艺术瓷、高技术陶瓷、陶瓷文化创意等产业为依托,建设景德镇国际陶瓷交易展示平台,按保税区模式建设出口加工贸易区,推动景德镇与东部沿海在科教人文等领域的合作、合智、合资,吸引人才和资本到景德镇投资创业,争取溢出的实体经济到我市落地生根,组织优秀企业到上海自贸区注册,实现国际对接。


第九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本规划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强化全局意识,切实履行职责,根据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和部门分工,建立健全城镇化工作协调机制。市政府统筹重大政策研究和制定,协调解决全市城镇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根据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新型城镇化规划,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

第二节 强化政策统筹

根据本规划制定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加强部门间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推动人口、土地、投融资、住房、生态环境等方面政策和改革举措形成合力、落到实处。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等要落实本规划要求,其他相关专项规划要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协调。

第三节 加强监测评估

加强城镇化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统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规范统计口径、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方法。加快制定城镇化发展监测评估体系,实施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专项监测,推动本规划顺利实施。